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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企改革的民商法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作者:俞小青时间:2017-06-03 09:01:36  来源:  阅读次数:787次 ]
【摘 要】当今社会主义经济的的领导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改革的问题,而现有状态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涉及到企业内部的改革问题,更
需要法律作为基本的支撑。国有企业内部的法律改革涉及到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分。本片文章主要从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入手,对
国有企业改革的民商法调整进行了一些列的探究,并指出了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法律改革;民商法调整近年来,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
成绩,其中民商法的调整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当下国
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对民商法调整的必要性、局限性以
及主要成绩进行研究。因此,如何在民商法调整的过程中对一系
列问题进行解决就成为了当下的主要目标。
一、国企改革的民商法调整的必要性
我国国企改革的民商法调整主要源于罗马时代法学教科书
中的公、私法,而在我国各项法律实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益,因此民商法实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我国
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既然实现公民权利是法律
存在的主要意义,那么权利便自始至终地位于我国各项法律调整
的核心位置,并且对其调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二元法律结构,
顾名思义是由两个部分组成,这两个部分就是在上文中提到的公
法与私法。二元法律结构不仅完美地体现了公法与私法在整个法
治状态中地位,更是二者在法律效力中所占地位的最佳表现。伴
随着我国近些年来的法律体系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公法与私法二
者之间的结合(即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已经成为了现阶段
法律变革的主要形式。在我国的国企改革过程中,民商法调整一
直以来都是有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措施,民商法的调整
不仅激发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与发展潜能,为其与市场经济元
素相结合起到了促进作用,更在一定程度上对国有企业的传统发
展方式进行突破,形成了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我国现阶段,
民商法的发展并不是十分全面,国民整体对于民商法的重视度也
有待提高,因此,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对于民商法的调整应该
放到国企改革的首要位置上来,提高国民整体对于民商法的认识
与观念,对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
面。
二、国企改革的民商法调整的局限性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控制因素就
是民商法的调整,目前状态下,各项法律为了能够有效地维护市
场的经济秩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就忽略了民商法调整不完
善对于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种种不良因素。当下的市场经济并
不是十分有秩序的发展,其主要原因就是民商法的调整没有达到
一个完备的状态,部分的国有企业则站在民法的存在的一些自由
性的角度,而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这样就会导致我国
的市场经济局面在本来就不是十分规范的基础上更加地混乱。与
此同时,一些经济领域的发展比较滞后,发展方式比较盲目,这
样也导致了市场经济不受控制,出现了市场经济调控失灵的情
况,此类现象都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民商法调整的一系列局限性。
在国有企业经济不断发展改革的过程中,民商法由于自身的局限
性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改革非常滞后,改革的方向只存在于经济发
展的表面,对于市场经济的实际效益并没有起到关键的作用,因
此,无法全面的、根本的进行改革。
三、国企改革的民商法调整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来说,企业中各个部门之
间争论的焦点一直是关于产权的问题,并且企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就是产权的明确性。在企业内部实施股份制之前,国有企业的在
进行企业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与传统的管理机制与产
权制度一直没有发生冲突,国家的部分法律法规在一定的程度上
对国有企业的干预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与创新。导致产权问题没
有很清楚明了的得到解决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传统的产权机构
无法跟上新时代的脚步,不能够适应当下的市场需求,再者就是
对民商法的调整也不是十分完善。因此,国家在开始对传统的企
业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对企业的发展不进行过多的干预,突破了
法律范围所带来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就是确定独立法人制度,对
于企业发展来说,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谋得一席之地,那么
就必须有一个完整的企业管理机制,最重要的就要确立公司内部
的各项财产权利分配,独立法人制度就是让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
做到权责分配更加明确。一些新兴法律的颁布,将民商法的优势
很好地表现出来,让企业的盈利亏损、经营模式等都从法律的层
面上很好的得到了体现。确立了独立法人制度,对于企业按照市
场需求的标准进行发展,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与生产效益,保
证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呈平稳上升趋势。这样的一系列改革,让
国有企业真正地从根本上适应了新形势下的发展趋势,适应了市
场经济的需求。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当今市场经济发展的状态下,民商法的改
革显得尤为重要。要想从根本上对发展国有企业的经济,那么就
要将我国当下的民商法与各国比较先进的民商法进行比较,取长
补短,进一步地强化国有企业的经济体制,是国有企业在发展中
散发出更大的能量。
【参考文献】
[1]张俊浩.民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4.
[2]王文杰.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之法律分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13.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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